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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是雙重國籍,但只符合單一稅籍,官員認為,只有單一稅籍就是在該國繳稅即可。不過張芷引用財政部101年綜所稅函釋指出,台灣稅籍門檻為在台有戶籍、入境達31天以上即有我國稅籍,即使入境天數未達標準,只要有重要經濟活動、帳戶流通在台灣,同樣會被認定為我國稅籍。
第三則為單一國籍、但稅籍在海外,官員指出,這部分同樣是在稅籍國別繳稅,假設為台灣國籍、僅符合美國稅籍,若在台灣部分有收入,同樣要在美國當地申報海外收入。張芷認為,在CRS潮流下,未來國人海外所得資訊將逐步透明化,必須及早因應。